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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肯德基称,计时工不受《劳动法》管辖
  面对公众的质疑,麦当劳方面发表声明,表示他们“一贯遵循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的薪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而肯德基和必胜客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一开始称,他们用的是“全日制”工,符合当地法规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当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该公司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全日制合同,并且不按全日制用工承担“三险一金”等法律责任,更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后,该公司又马上发表声明改口,称他们所有员工的薪资待遇均符合国家标准;是媒体将该公司在广东省沿用的、法律所允许的劳务用工方式与广东省2007年1月1日生效的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混为一谈,导致不必要的误会。

  当被问及是什么误会时,百胜餐饮集团广东市场部经理崔焕铭认为,兼职工“既不属于全日制用工也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肯德基所聘的计时工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其工资水平不适用“广东省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学生等人群因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不在《劳动法》管辖范围内。

  对此,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阳提出,根据相关法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如果认为两种用工形式都不属于,那肯德基的员工到底属于哪种?如果《劳动法》都管不了肯德基,那什么法才能管得了?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廖翔达更明确地表示,只要是企业用工行为,就没有《劳动法》管不到的地方,违反了必将受惩处,但主管部门还需进一步认定如何援引《劳动法》保护学生勤工俭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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