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3版:国内要闻
3  4  
PDF 版
· 殡葬方式亟待改变
· 要闻简报
· 国企工资不能
“只涨老总不涨员工”
· 上海已有
1.3万余人海葬
· 北京民用天然气
价格上调
· 十五个孩子
一个妈
· 北京地铁塌方事故
已搜救出3位遇难者遗体
· 四川规定乘客上船
必须穿救生衣
· 驾驶证考试开始实行
“实际道路考试”
· 白洋淀上雁翎队
· 一支孔子后裔在山西昔阳现身
· 贵州交通事故机动车
无责方最高赔2万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4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贵州交通事故机动车
无责方最高赔2万

  据新华社贵阳4月1日电(记者 周之江)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无责一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万元。贵州省日前出台法规,在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无责的情况下,要减轻其责任。

  日前结束的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通过《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规定,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主责、次责、无责划分机动车一方分别承担比例不等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责一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万元。此外,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正常行驶或停放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3 贵州交通事故机动车
无责方最高赔2万
2007-4-2 48256F32002924A6482572B0004772AA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