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羊”风波未息,英国科学家又提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是人类,百分之零点一是兔、牛、猪、羊”的混合胚胎研究,而在世界上,已经诞生了含1%人脑细胞的老鼠、含有人DNA的烟草……如果我们不能阻止类似的怪物诞生,我们又该如何接受它们?作为人,还是作为物?
已故的美国哲学家约瑟夫·弗莱切尔曾经设想,可以让“人羊”这样的“凯米拉”做人类不愿做的重活脏活危险的活。它们或许还能被申请专利,在美国对动物和有生命物申请专利确实也是被允许的。但在加拿大、欧洲和亚洲某些地区,这样做却可能会违背社会的基本准则和公共道德标准。
肿瘤学教授波特尔在1970年构建了“生物伦理学”这个术语。“这个词,就是为了强调达到这种新智慧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生物知识和人类价值。”
科学30多年的发展,从试管婴儿到克隆羊,再到“人羊”,人类不断在挑战着“生物伦理学”的界限。
“人类正在走向质变的边缘。”王晋康很悲观,“从安装假牙、柳枝接骨起,异化就已经开始了。为了器官移植,科学家让羊带有15%人的细胞,为了适应海洋生活,是否还要让人类长出腮来?一旦放开此类研究,信心无限的科学家们绝不会就此止步,最后造成全新人类的出现。”
沈铭贤却保持了一定程度的乐观,“这样的研究,造福的将是无数身陷残疾的人,很有价值。我们应当看到他们研究的进步和广阔的前景。同时,我们也应该对人类的理性怀有信心,相信人类能够把握住人与兽之间的差别。”
在美国生物学家琳达看来,应该更加宽容一些:转基因生物同样具有道德地位和被尊重的价值。她引用联合国《世界自然宪章》说:生命的每一种形式都是唯一的,值得尊重……或许我们更应该思考,人类当如何坚守理性与科学的底线。 (据《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