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3月20日消息 国土资源部执法局日前通报了2006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查处结案土地违法案件90340件,处理相关责任人3593名,其中2名省级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及时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近3.5万件,挽回经济损失达16.4亿元。
通报显示,去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土地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上升;其中,当年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当年发生立案的案件及其涉及的土地面积上升幅度更大。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有关部门加大了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但也反映出,在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一度被遏制的土地违法势头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反弹,地方政府主导、“以租代征”仍是当前主要的土地违法形式。
谈到土地违法行为禁而不止,甚至出现反弹的原因,张新宝认为,一是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冲动并未从根本上受到抑制;二是土地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还未到位,体制和制度原因造成的土地“未批先用”问题,在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下更加突出;三是依法、合理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的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还缺少具体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支撑,部门之间的协调亟待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及考核机制的改革和完善、责任制和问责制的实施尚需加大力度。
“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仍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果。”张新宝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政府公开、直接违法的情况已不多见,但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
“此外,村组集体非法出租土地、变相买卖土地现象增多,也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据张新宝介绍,去年,全国共查处村组集体土地违法案件7316件,涉及土地面积9100多公顷,同比分别上升51.1%、119.8%。各省上报的分析报告中反映,“以租代征”现象在各地仍普遍存在,“有村组集体自己出租,有企业到村组租赁,也有政府从农民那里租地后再出租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