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3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听取并赞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会议批准了贾庆林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黄孟复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团结奋斗,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我国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工作创新,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赞同和衷心拥护,已经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重要思想基础,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继续全面贯彻这些重大战略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胜利实现!
会议指出,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继续创造新的业绩。要注意选择社会普遍关注、党和政府决策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委员视察,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建真言、谋良策。
会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人民政协要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正确认识和协助处理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密切联系各界群众,深入体察、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各项政策,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坚决反对“台湾法理独立”等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要积极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促进直接“三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发展、谋福祉。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广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今年是本届政协的最后一年,要结合政协换届工作,以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搞好机关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更好地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圆满完成本届政协提出的每位全国政协委员届内集中学习一次的任务。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确保政协机关工作协调统一、规范有序、灵活高效地运转。要认真总结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中创造的好的做法和新鲜经验,进一步深化认识、掌握规律,指导和推动政协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职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