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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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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产业化与物种保护“相生相克”
· 炒兰背后:舟山最后的野兰花
· 4 “公益保护”的设想与困局
· 1 野生兰“十山九空”
· 2 兰花价值的“重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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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3 产业化与物种保护“相生相克”
  卢忠米说,兰花产业化显然使长久以来处于动态平衡之中的兰花生态发生了巨变。有些人以炒兰为业,不但自己上山大规模挖掘,还雇请农民上山去挖,甚至,连到绍兴、舟山一带打工的外地农民工,听说兰花的价格高,也纷纷涌到舟山采挖。而这种情形,被认为是野生兰花资源在短短五六年间迅速枯竭的根本原因。

  而兰花最终成为一项经济产业,卢忠米认为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虽然,他明知这会对野生兰花物种造成毁灭性打击。

  “兰花和其他资源都不一样。比如说一个树种,在一个地区可能都差不多,但舟山光精品兰花就有三四百种;和矿藏等不可再生资源不同,兰花是可再生的。正因兰花的这些特性,只要养兰的人有足够的责任和使命感,一些优秀的兰花品种即使在自然环境中消失,但也会在花圃里保存下来,且不断繁衍。”卢忠米说。

  但即便如此,产业化显然破坏了兰花的野生环境,使得这个物种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虽然说大的作为类的物种肯定会保存下来,但小的具体的品种肯定会越来越少。

  “既然兰友不可能出于保存物种的原因而把兰花免费提供,那么,兰友凭什么将属于自然的公共资源免费拿来,并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待价而沽?这在道义上并没有说服力。”卢忠米说。

  因此,在兰友们看来,人工养兰并不一定造成兰花品种的绝迹,但野外的兰花品种肯定会减少甚至消失。

  从公平地占有公共资源上讲,由于大自然免费提供了野生兰花资源,使得兰花产业的成本除了人工,几乎没有其他成本。而兰花是公共资源,无偿占有不仅有悖公正、公平,更会鼓励人们争先恐后地掠夺有限的资源。

  王泽夫说,作为兰花的真正爱好者,他们非常在意兰花品种的保护,比如在山上挖兰花时,碰到品相一般的就不挖,而是留下来。因为兰花这个物种很怪,有时今年是非常普通的花,明年就可能开出非常异样的花来,从而价值不菲。当然,也有可能今年是很漂亮的花,明年反而平凡了,但这种情况不多。

  因此,在王泽夫看来,野生兰花资源几乎没有保护的办法,如果兰花花圃能保护好品种,那么在整体上,兰花品种仍然可以保存,只是从野生转向了人工。

  “养殖兰花也能保存物种,只是环境发生了变化。”王泽夫说。

  但在实际上,由于养花人能力不一,有些花只养一季就死掉了,这个品种因此就可能绝种了。卢忠米说,舟山品种的60%现在已经流落在外地人手中,这对物种的保存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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