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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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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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带头人
· 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 将努力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 元宵节,请文明放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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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低价住房须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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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元宵节,请文明放爆竹
  编辑部:

  3月4日是元宵节,又是一个家人团聚的好日子。俗话说“有初一就有十五”,这爆竹放得自然不会比初一时少。

  逢年过节放烟花爆竹是民俗,人们在年节放爆竹求的是平安吉利,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今年春节以来,虽然政府部门对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有具体规定,但不少人没有遵守:他们随意在交通要道上放,影响了行人和车辆通行;在居民小区放,影响到市民休息和小区环境;在公共场所放,影响到市容市貌,更有甚者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现在也时兴大放爆竹,结果搞得烟花乱飞,纸屑遍地。

  乱放烟花爆竹,给新年带来了不和谐。“狂放”、“疯放”爆竹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国有单位更应以自己的文明举止,为促进社会文明、转变不良风气做出榜样。

  记者建议,今年元宵节,首先政府机关和国有单位要为社会作表率,坚持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同时,希望广大商家企业和市民也文明燃放鞭炮,过一个干干净净、团团圆圆的元宵佳节!

  本报记者 汪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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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元宵节,请文明放爆竹 2007-3-2 48256F32002924A64825728E002378DA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