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兵说,自己也不忍心看那张年轻的脸。因为被严重烧伤,张大法甚至都没有办法去拍一张身份证的照片。
这个33岁的小伙子,现在住在台州椒江的沙田村。8年前,他用劣质的汽化炉做饭时,炉子爆炸引起火灾被烧成残疾。张大法向法院起诉汽化炉的生产和销售者,因为证据不足,未能胜诉。检察院为他提起抗诉,最终法院未作改判。
梁兵说每一个人都可以想象,这个灾难几乎毁了张大法所有的生活。于是在该市人民检察院的“第1号”司法救助呈批表上,他郑重地填上了“张大法”的名字。
“目前来说,所有的资助都是小额的,因为希望覆盖到更多的人。” 费敏辉说,不到半年的时间,当地已发放司法救助金37件56万元。
“除了涵盖诉讼案件的当事人,”费敏辉说,该市的司法救助金还会使非诉讼案件当事人,甚至是非案件当事人受益。
据了解,“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建议稿”中提出,需要有一个能协调各个司法环节的被害人国家补偿委员会。补偿款基金由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承担。据称根据保守估计,全国这笔补偿金的年均支出大约为200亿元。北京大学教授赵国玲建议,补偿基金主体应为国家预算,同时还可以从刑事罚金、罚没财产、法院的诉讼费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吸纳部分资金。
据了解,有些国家将对刑事受害人的救助和赔偿列入国家救济金项目,有的做法则是设立刑事受害人救助专项资金。
在这一方面,台州已进行了尝试。费敏辉说,“台州的司法救助金主要由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的财政拨款,再加上社会捐助,目前的总数已达到968万元”。眼下,台州市司法救助工作委员会已接受社会捐助48万元。按照规定,市级财政拨款不少于8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拨款不少于60万元。“事实上,有的区县,一下子拿出了100万元”。
司法救助有诉前救助、诉中救助和诉后救助,目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有诉前救助和诉中救助,诉后救助还只有部分法院在探索建立中。而探索中的台州司法救助机制,就比以往更加关注诉讼终结之后的司法救助。
“物质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但司法正义的获得,不能有先后之别。”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出了这样的声音。
于是,这笔千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也具有更加深远的含义。
(本文所涉及的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