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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两会要闻·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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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喜事多
· 百姓话“两会”
· 老百姓过日子更有盼头了
· 关注就业和社会保障
· 为社会救助加一道“法律保险”
· 加强立法,做好精神疾病预防
· 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将受重奖
· 农民最希望电影下乡
· 省武警总队实现固定目标
执勤连续十年无事故
· 浙江电信为省“两会”
提供优质通信服务保障
· 向农民工说声“谢谢”
· 旁听让我的责任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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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将受重奖
评奖向县、乡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包括各级科技特派员倾斜
  本报杭州1月31日讯 (记者 肖国强 实习生 朱馨 通讯员 王逢天)记者今天从省科技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从今年起,我省每年将奖励100名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上作出显著成绩的农业科技人员,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

  《办法》规定,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100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工作者,其中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先进工作者30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先进工作者70名,奖金每人1万元;对贡献特别重大的可报省政府批准,设立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每5年表彰一次,每次奖励10人,奖金每人20万元。

  对获得以上奖励的科技人员,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全部用于奖励个人,奖项可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获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的科技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绩效考评中视同于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主要完成者;对获得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的科技人员,视同于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者。

  按规定,评奖向县、乡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特别是进村入户、长期活跃在农村第一线的农业推广技术人员,包括各级科技特派员倾斜,奖励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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