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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公交公司第一拍”被回购
· 兰溪公交,回归国有
· 让公共行业回归公益
· 城市拓展挑战私营公交
· 保证股东利益的国有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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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保证股东利益的国有化之路
  随着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政府对昌达公交公司的状况越来越担心。在这个背景下,兰溪市政府决定回购公交公司。

  2006年9月15日,兰溪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回购昌达公交公司。代市长宋志恒在会上要求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解决好事关兰溪人民出行的大问题。

  在此前,兰溪市委书记朱福林多次要求,要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依法操作。

  三天后的9月18日,交通局工作组组建完毕,准备进驻公交公司。同时对公司2005年8月31日前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评估。

  在此后将近3个月的时间里,工作组与昌达公司股东全体对话十余次,个别谈话三十多次,成功处理了一些内部纠纷。协助分管交通的市长助理戴相英,也多次赴现场指导。

  2007年1月4日,回购协议签字,交通局工作组即于次日进驻公交公司接管业务。

  其实,在整体回购之前,考虑到政府财政并不宽裕,兰溪市政府也考虑过其他整合方式。

  最初,兰溪市政府曾考虑让长风公司收购昌达。

  接着,义乌恒风公司有意入主,但价格没谈拢。

  “后来我想,即使恒风公司收购成功也不行,它也是家民营企业。民企的性质决定了逐利性,而公交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徐益三说,于是兰溪市政府决定直接由政府回购。

  在核定回购价格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讨价还价”,最后在审计报告和评估价的基础上,达成了1890万元的收购价格。其中包括1200多万元债务和617万元的公司股份价值。

  在姚威看来,这是一个“双赢”方案:昌达公司股东的利益基本得到了保证,价位还算合理。“公司净资产也增加了。当年的售价加上股东投资额的利息,也超过2千万元了。”姚威说。

  按照事先设想,新公司注册完成、接管昌达公司一切资产后,政府的收购款支付给了昌达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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