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和谐
【建议领衔者】省人大代表:王水福
【背景】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之一。我国市场经济目前仍处于体制转轨、体系逐步完善阶段,各种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管理手段和方法还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我省是民营经济大省,市场经济发展较快,企业数量众多。但一些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认识不够,社会公众在这方面也存在不少误区,认为捐款、做慈善事业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全部。
【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制订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标准体系。首先要以企业遵纪守法、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以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价值观的核心和精髓,制订《浙江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其次,要参照国内外有关做法,制订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相关政策,营造企业遵纪守法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对企业积极承担社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给予政策扶持和鼓励;还要鼓励和引导企业根据制订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
本报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