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现代信用服务业 信用环境
【提案者】民建浙江省委会
【背景】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目前我省进入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加快信用市场培育,创造良好信用环境的新时期。但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人们对信用评级了解还不够,缺乏系统的认识,接受程度较低;企业和个人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社会其他主体在经济交往中未能利用信用产品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各商业银行授信主要依靠内部评级,对外部评级很少采用;由于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等原因,信用数据的开放程度很低。
【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逐步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在政府层面整合和掌握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同时要推进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让社会平等地取得和使用。
其次,要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入标准,建立政府的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信用评估机构,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对经常触犯法律法规的失信主体予以严厉惩处,并定期进行曝光,增加其失信成本。
第三,政府部门要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相关经济社会活动中,要积极使用信用评级结果,引导全社会促进信用需求。
此外,要加大“信用浙江”建设力度,加强诚信教育宣传,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努力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氛围,促进信用建设。
本报记者 朱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