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21日讯 (通讯员 肖扬 记者 杨军雄) 消费者购买年货时要小心了,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公布的果、露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果、露酒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仅为71.2%。这是笔者今天从省质监局获悉的。我省暂没发现不合格产品。
据悉,本次共抽查了包括我省在内的9个省、区、市52家企业生产的52种产品,其中15种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有,山梨酸、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剂指标超标;个别低度露酒产品铅含量和锰含量等重金属指标超标。专家指出这些超标产品都会影响饮用者身体健康。另外,个别产品还存在酒精度等指标不达标和标签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是:
哈尔滨通福源野生葡萄酿酒厂 2006年1月20日生产的解百纳高级红葡萄露酒,酒精度、铅、苯甲酸、甜蜜素、标签(未标注糖精钠、甜蜜素、苋菜红)等不合格;吉林市佐佳特产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2日生产的野生原汁葡萄露酒,苯甲酸、锰、标签(未标注甜蜜素)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