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宏 通讯员 阮颖)付出了30.6万元在脸上植入金丝,为的是“青春长驻”,不料却是一场骗局。日前,杭州市首起“金丝美容”案在上城区法院开庭。
2005年11月,王女士认识了杨某,杨某多次对其介绍“金丝美容”。听说在脸上植入金丝,可以使自己一下子变得年轻,40多岁的王女士就接受了手术。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王女士陆续向杨某支付了“金丝美容”费30.6万元。然而不久,王女士感觉不对,找到杨某,要求退款。
王女士认为,在签约之前,杨某没有告知“金丝植入”美容不是合法项目,存在风险,所以要求返还美容费30.6万元。于是,她于去年12月5日向法院提出起诉。
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出公示,表明从未审批过“金丝”此种产品,市场上正在销售使用的“金丝”均属无证产品,凡从事“金丝植入”项目的都是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