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反复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特别是提出了“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问题。关注普通群众的衣食住行、冷暖安危,把群众的情绪、呼声、要求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第一信号”,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第一标杆”,这是党执政治国的根本宗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
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加快发展是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只有把经济搞上去,解决群众的关切和感受问题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要更加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具体地说,就是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就业、教育、卫生、文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进一步深化改革,保证全社会最大限度的公平和正义。我们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配好蛋糕。要通过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要通过加快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增加政府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和加大农村、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把更多的钱用在群众身上。要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协调好多方面的利益关系,使普通群众能够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住得上房。要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要求,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普通群众增强安全感、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进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自尊、自爱、自强和乐观、豁达、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发全民族的自信心。
拓宽沟通渠道,保证民意诉求顺畅。当前,干群沟通不畅,是社会生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在党委政府协调的前提下,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沟通渠道和沟通方式,逐步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沟通格局。二是通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民情恳谈等形式,建立起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利益诉求和表达机制,形成民意畅达、利益关系和谐的社会调处格局。通过创造各种形式,使群众有地方说话、有机会说话,很多问题就能得到及时解决。
增强群众工作的合力,保证党群干群关系协调。我们要切实提高对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干群关系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工作。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群众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以及其他群众组织和社区、村民组织的作用,针对不同层次的群众,有的放矢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工作,把群众团结在一起,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同时,大力培育和谐文化,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作者系中共台州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