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什么都不要就要儿子
这位“空壳父亲”是永康市龙山镇人,1991年6月,许某在媒人的撮合下,与隔壁村的刘某结为伴侣。1993年8月,儿子降临在这个新家。做了爸爸的许某兴奋得像个小孩,将儿子抱在怀里不肯放手,婆婆也高兴得合不拢嘴,连忙炖起鸡蛋酒,一口一口地喂媳妇。
为了让妻子和儿子过上好生活,小儿子刚满月,许某就远赴安徽省打工,他当时从事的是金属冶炼,天天守在灼热钢炉边,热得汗如雨下,一天干下来,浑身上下全是乌黑的烟灰。每当领到工资,他首先想到的是给小儿子买奶粉和衣服。干了一年,他赚到1万多元钱,自己在外面舍不得花,过年一分不少地带回家交给妻子。
在小儿子3岁那年,他到安徽打工,就一起把妻儿带在身边,一直到儿子上学才回家。但是好景不长,许某多次发现妻子背叛自己。曾有一次,他在外打工,妻子竟然把一有妇之夫带到他新建的家里鬼混,被对方的妻子逮个正着,事情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让他丢尽了面子。
2004年9月,许某和妻子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儿子是他的命根子,他什么都没要,就要了儿子的抚养权。
一纸鉴定:13岁的儿子不是亲生的
2005年,他带着儿子去拜访老战友时,战友及其妻子反复比较了他父子俩的长相和性格之后,一本正经地对他说:“这孩子不可能是你儿子,因为他无论从长相还是性格上来看,一点也不像你,你别随便拉个小孩来骗我,我是不会上你的当的。”
许某听后,想起当年村民的风言风语,就带儿子到某科研机构进行亲子鉴定,虽然最后没有拿到鉴定结果,但是,已让他的怀疑越来越大了。
这件事一直悬着不是个办法。2006年2月,通过推荐,他再次带儿子到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是“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目前打算:孩子总是无辜的
对这个别人的儿子究竟该怎么办?要还是不要,要,就意味着必须继续隐瞒下去,可是谜底揭开了,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不要吧,那孩子怎么办,毕竟和儿子生活了10多年,这份感情还真舍不得!
他现在的妻子也已有过子女,按规定,他们结婚后,就不能再生育了。但如果因此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就能拥有生育的权利。
2006年3月15日,许某一纸诉状将前妻刘某告上法院,诉求前妻返还抚养她儿子的费用32613元,赔偿精神抚慰金40000元。前妻刘某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却突然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
12月7日,法院审理后认为,他提供的仅是单方证据,在他前妻刘某未到庭之前,法院不能仅凭单方证据认定亲子关系,也不宜对他与儿子之间的亲权关系进行委托鉴定。
不过,他表示如果儿子的生母不愿接收去,他会继续像亲生儿子一样抚养这个孩子,直到将其养大成人,绝不会因不是自己亲生而另眼相待,因为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 (文中人名系化名)
本期“陪审团”意见:你已经很了不起了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许多活生生的事实,实在是无法说得清是非,也不是我们编辑记者认为怎样就怎样。为此,从本期开始,我们推出一个“争议新闻”栏目,并组织部分读者建立了一个“新闻陪审团”,在新闻刊登之前就请“陪审团团员”对新闻事件进行点评,提出各自的看法和观点,给读者提供更多的思维触角。如果你有话要说或者想加入“新闻陪审团”,就请和我们联系。
1月4日到8日,采写记者特别邀请了50位读者作为首期的新闻“陪审团”成员,通过QQ对《别人的孩子,我还要再养下去》这篇报道的事件本身进行了点评。
普遍大家对许某本人深表同情。“真情水”等38位网友认为许某是个很称职的父亲,同样也是个能屈能伸的男人,特别是现在他对这个孩子还抱着对待亲生儿子一样的心态,和那位突然失踪,不敢承担责任的生母比起来,许某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
“真真假假”等10位网友提出疑惑,“小孩还有他的外公外婆,他们也可以作为监护人啊,只有他先和这个孩子彻底了断了,生母才会露出水面。不用担心,没有人会真的对这个孩子不管的,这才是应该出现的最后结局。”
“其实,这样对孩子来说,是一种伤害。”“去一个地方”等2位网友认为,“许某觉得自己很亏,养了13年竟然不是自己的孩子,其实这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祟,他想过没有,这种相依为命的关系,早已超越了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血缘关系了,相比之下,他现在的态度更有人情味。上法院要求断绝父子关系和赔偿,那种做法更是愚蠢,赢回来的只会是别人对你的嘲笑和可怜。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失败,如果把这件事看得淡一点,轻一点,无非也是一场婚姻的失败,尽管太惨了一点,但是这样一来,你自己会好受些,也不会去伤害别人,就当是一个教训,继续开始新的生活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