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客户同时投保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理赔时易形成冲突,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变。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平安推出全新的附加医疗险系列产品,客户可根据自己是否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选购不同的产品,并可根据身份的变化自由转换。
2006年8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针对健康险产品销售和赔付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叫停了“返还型健康险”。平安人寿升级后的产品为是否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不同人群提供了不同的医疗保障。
该系列包含三款产品,其中,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专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人群提供医疗保障,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专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人群提供保障,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则适合所有人。
客户购买住院费用医疗险后,如果被保险人身份发生转换,即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状态发生改变,那么客户可转换医疗险合同。新合同将免除犹豫期和等待期。
新附加医疗险为一年期险种,并提供五年保证续保。
(谭小凤 金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