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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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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笔记本牵出偷税案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看来今后还是得诚信纳税啊。”补缴了税款,又挨了处罚,桐庐某煤炭经营公司的老板石某后悔莫及,不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不久前,桐庐国税稽查部门对石某所在的煤炭经营公司进行了税务稽查。从该公司的财务账上看,似乎纳税情况很正常,没发现什么问题。但银行对账单上大笔异常的进出款项还是让稽查人员起了疑心,于是决定到该公司的煤库进一步核查。在煤库调阅相关资料时,稽查人员意外发现了两本密密麻麻写着煤炭数量、金额和客户名称等资料的笔记本,立即进行了核查取证。原来这两本笔记本记载的是该公司从2004年到2006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的详细情况,而这上面所反映的销售额要远远超过企业实际申报纳税数。稽查人员利用笔记本作为突破口,内查外调,对该公司这两年多来的应税收入进行仔细的核对,确认该公司少计应税收入116万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5万元的偷税事实。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石某不得不承认了利用笔记本做“账外账”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对该公司作出了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一倍罚款的处理决定。(张劲锋 章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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