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18日讯 (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肖扬) 杭州添天味精厂竟然使用工业用粉盐代替食用盐生产“味精”,非法牟取暴利。近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全省味精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结果,3家无证生产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9家产品不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
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味精行业的国家标准,普通味精谷氨酸纳含量不应低于80%,“无盐味精”的谷氨酸纳的含量应不低于99%。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味精生产企业为了追求暴利,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在过程中大量掺入食盐,一些劣质味精的食盐含量达到60%以上。尤其恶劣的是,多数不法厂家在味精中竟然大量掺入无碘盐。如果长期食用此类劣质味精,将会引发人体碘摄入量不足,对青少年的智力及骨骼发育造成严重影响,并容易引发高血压及心血管疾病。
历时一个月的执法专项检查共检查味精生产企业62家。执法人员在温州市春江调味品厂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的味精无QS生产许可证,并且在其仓库里查获无证生产且涉嫌伪造厂名厂址的味精440公斤和伪造条形码的鸡精200公斤,检测结果表明,该厂生产的全部味精产品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还发现慈溪杭桥味精厂和桐庐县杭州天子福调味品有限公司,也存在无证生产味精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封。
通过对杭州天桥味精厂等9家企业生产的10个批次味精的含盐量和透光率检查,不合格率为22.2%。其中杭州三江味精厂生产的无盐味精的有效成分含量严重不足,其含盐量高达50%以上。检测结果表明,杭州雪花味精厂生产的所谓“特级味精”,其产品包装上标注的“鲜度为99%”,其实际鲜度不足60%,严重误导消费者。其他被判定为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有:杭州华莹食品有限公司、宁海金竹味精调味品有限公司、慈溪江南味精厂、浙江鳟鱼味精厂和苍南擒鹿味精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