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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显尊贵的象征?
“如烟”高调出炉的真相
· 不在管理序列?
“如烟”迷雾
暴露监管盲区
· 追问“如烟”:难以散去的迷雾
· 无痛苦戒烟? 找不到证明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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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不在管理序列?
“如烟”迷雾
暴露监管盲区

  在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是这么介绍如烟的:“如烟是一种非燃烧的香烟替代型产品,它与普通香烟的某些特点相似,能够提神、满足吸烟者的欣快感和多年养成的使用习惯,但如烟又与香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该产品不燃烧、不含焦油、不含普通香烟含有的导致呼吸系统与心血管系统疾病的460余种化学物质,去除了普通香烟中的致癌物质。”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给记者讲了一件事:今年7月,如烟登陆美国市场。一位专家问如烟的人,“这个产品能戒烟有什么数据?”如烟的人说,“没有。”专家又问,“那你怎么能上市呢?”如烟的人说,“我们在中国已经卖了两亿元。”后来,这位专家见到崔小波大发感慨,“中国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儿?”崔小波笑了笑,“它就发生了。”

  目前,有证据表明,有关部门并非忽视了这样一个产品,可是这并不能改变如烟在监管失控的轨道上。今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曾经对如烟的宣传提出异议,认为其涉嫌失实并有违科学理论,并同时致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然而,这并没有带来有效的政府行为。

  中国有大量烟民,同样也有着庞大的戒烟群体。这在报道列举的简单数据中就可见一斑:如烟公司网站公布,至今年9月底,如烟在短短一年内市场销售额达到近10亿元。

  细心分析不难发现,如烟潜在的为数众多的消费群体、巨大的利润空间,难免使它成为一个暴利产品,这也是这些监管盲区下的行业、产业茁壮成长和庞大存在的主要诱因。但这些“身份”都没有认定、验证的产业之所以逍遥地存在,实为多头管理体制所形成的监管盲区,为其萌芽、生长和盘根错节的挺立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土壤。

  记者采访中发现,所涉各部门都认为,根据现行法律,如烟并不在自己的管理序列。国家烟草专卖局声称,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没有如烟这一产品,“我局要管如烟,需要上面的授权”。卫生部及其旗下疾控中心则表示,虽然控烟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在该部门,但是戒烟产品的监督管理权限却不在其内。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认为如烟不在其管辖范围。

  有分析认为,处于监管盲区的行业和产业,比如如烟,很难在面向市场之前逃离于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但是由于监管部门不愿意承担监管带来的风险,或者可能在背后形成利益共享模式,致使监管成为现实的空白。

  在卫生部的安全性检测结果还没有正式出来以前,对如烟的结论性定性还为时尚早。但如烟这种产品的监管缺失不仅仅是以如烟这个个体独立存在的,比如关乎商品的性保健品市场的失控,比如关乎政府部门的临时机构的泛滥,如此等等。

  但是,更多的商家已然看到了如烟撕开的监管缝隙,并正在努力爬出来。已经在媒体广告中露面的“赛烟”,可能就是一个。

  (本报综合新华社、《中国青年报》、《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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