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今日关注
3  4  
PDF 版
· 卡拉OK版权费迷局
· 版权使用费该怎么收?
其实还有再商量的余地
· 广州为什么首先说“不”?
因为双方没有经过协商
· 抵制版权费
也是一种社会监督
· 版权费“蛋糕”怎么分?
“利益攸关者”有几拨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2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广州为什么首先说“不”?
因为双方没有经过协商

  卡拉OK经营者质疑的不仅是收费数额多少,关键是收费有没有和他们充分协商,征求意见。

  作为中国卡拉OK业的发源地,广州市的卡拉OK业在规模和数量上都在全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这使它成为第一批卡拉OK版权收费的试点城市。

  但广州市娱乐业协会却觉得不公平,因为这个收费根本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陈祖发对记者表示:“这样没征求我们的意见,就定下来,我感觉比较霸权,你就说明不是行政收费。既然不是行政收费,就不能强逼一定要交这个钱。如果要收这个钱,还是要谈好,弄清楚了。”

  对于经营者“不交版权费”的行动,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表示赞同。该协会会长黄世球认为,现在连政府部门在收费之前都会举行听证会进行讨论,而这次对卡拉OK版权收费,他们作为被收费的一方,竟然连参与讨论的机会都没有。“座谈会都不让我们参加,那算什么,还要来广州搞试点。”

  那么这次收费标准的出台,有没有经过和卡拉OK经营者的协商呢?协商又是如何进行的?记者采访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委组负责人王化鹏。

  “收费标准,实际上是协商的结果,就这个意思,怎么协商的,我从年头说到这,那就太多了。”

  王化鹏认为,他们与卡拉OK经营者的协商是非常充分的,其中包括使用者、代表、歌厅,也考察过很多歌厅,只不过其中不包括广州娱乐业协会。

  而据记者了解,即便是广州娱乐业协会公开反对这个标准之后,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也没有和他们进行沟通。

  为什么始终没有和广州市娱乐业协会进行沟通呢?王化鹏的解释是:“全国有12万家歌厅,你怎么就没找到我啊,所以你不算数,不就这个意思吗?我没那个能耐,12万家,我一辈子,活一辈子我跑不完那么多。”

  与此相反的是,广州市娱乐业协会却一直努力,希望能在收费标准的制订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黄世球曾经在一个多月前,将广州卡拉OK经营者反映的问题总结成一篇3600多字的报告,报给了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但让黄世球失望的是,半个月以后在北京召开了一个收费标准讨论会,广州市娱乐业协会再一次没能得到参与讨论的机会。

  而在黄世球看来,被邀请参加座谈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当时以为我们有份的,我知道深圳去了,上海去了,我都知道。我就等消息,看看是不是他那个通知没到,等开完了,还没有等到消息。”

  对于这次收费标准的讨论与协商是否充分,王化鹏和黄世球各执一辞,而记者却从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那里听到了另外一种说法。

  “现在卡拉OK歌厅相当一部分,大概两千家成立一个联盟,这个联盟里头我们征求他们的意见,从今年的春节我们就征求他们的意见。”

  据刘国雄介绍,该联盟全称为“中国音像卡拉OK版权联盟”,现在划在中国音像协会名下了。

  “我们开了几次会商量,认为大体上10块12块,上限不能超过12块,这种水平大体上是可以的。”刘国雄告诉记者,中国音像协会与这个组织协商之后,大致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收费意见,然后再上报国家版权局,随后国家版权局又组织召开了一次讨论会,会后不久,就公布了每天每间12元的标准。

  而整个讨论过程,十几个娱乐协会仅参与了一次。

  另据记者了解,卡拉OK版权联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组织,如果挂靠到中国音像协会下面,在收费问题上实际上应该不具有发言权。

  刘国雄表示,他们从今年开始组织了“相当一部分”卡拉OK歌厅权益人代表的会议,但似乎其中并不包括广东省。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