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老有“伴”是一个人晚年幸福的保障。不少老人丧偶后,虽然儿女孝顺,在吃穿上面照顾得很好,但却很少沟通,他们也只有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深埋在心底。大多数老人再婚的目的大同小异,主要是想有份精神寄托,解决生活、情感上的痛苦与无助。
从心理学角度看,老年人“独身”有害无益。如果有勇气再燃爱情之火,对老年人身心健康非常有益。有关部门曾对100余名65岁以上的丧偶老年人进行了为期10年的追踪调查,结果发现,再婚者心情舒畅、疾病减少,延缓了衰老。而一直孤身生活的老人,发病率与死亡率都远远高于同龄的再婚老人。现代医学也充分证明,婚姻的满足感可以加强老人对生活的信心。
不过,出于各种原因现在有些老人往往选择同居,而不是结婚,对于这个问题婚姻专家曾经争执了很长时间,有专家曾建议,国家应在《婚姻法》中设立老人的同居制度作为现代婚姻制度的补充,规定原则上是双方已满五十周岁以上无配偶的老人,不以生育为目的,共度晚年,但这个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
我无法评判这其中的利弊,但现实生活中老人的呼声确实很高。杭州市福利中心主任翁歆曾说,长期入住福利院的不少老人日久生情,希望能喜结连理,但由于诸多原因,不少人却很难实现结婚登记的愿望,不少人于是开始非婚同居,其实这也是老年人的一种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