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今年1月18日,在向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作出上述“三项承诺”。
今年7月20日,省高院出台了《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众诉讼,防止出现“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现象,还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基金解了“燃眉之急”
打官司难,难在交不起诉讼费和执行费,还难在辛辛苦苦打赢了官司,却执行不了。
8月3日,河南固始人汤东启拄着双拐,来到萧山法院,从法官手里接过了3万元现金支票。这钱是萧山法院专门为困难群众设立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
2005年2月6日,在萧山打工的汤东启与妻子吴新荣一起准备回家过年。上车前,已怀孕的吴新荣突然腹痛。有人介绍她到老乡贾某那里分娩,不料贾某是个非法行医者。生产以后,吴新荣一直大出血,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丧失了劳动能力。汤东启和妻子将贾某告上法院,萧山法院判贾某赔偿各项损失近8万元,但因为贾某入狱服刑,案件判决生效后无法执行。
祸不单行,今年7月15日,汤东启又遇到了车祸,腿被压断,家庭经济来源完全丧失。“如果没有这3万元,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收到救助金,汤东启激动地说。
《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规定,群众确实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免交或缓交诉讼费;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予以必要的救助。
今年1至10月份,我省已为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缓交、减交、免交相关诉讼费用2504万元,同比上升121.22%。据了解,现在全省有80家法院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总金额3900余万元。
立案大厅“变脸”了
走进玉环县法院立案大厅,迎面就看见导诉台和笑容满面的导诉人员,不管什么问题,只要问导诉人员,他们都会给出解答;宽敞的休息区里还准备了免费茶水;大屏幕液晶电视滚动播放着一部叫《走进法院》的纪录片;旁边有整洁舒适的书写台,还准备了照明台灯……
“走进法院,感觉和过去不同了。”11月9日,玉环县珠港镇环礁村的袁应龙老人为了一件债务案件,到法院去立案,感受到了法院立案大厅新的变化。
两年前,为了一件债务纠纷,袁应龙来过法院,“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该到哪里立案,工作人员的态度也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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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袁应龙又对立案窗口前的吧台椅有了新感受:“这种椅子高高的,坐在上面,可以与窗口里的法院工作人员视线齐平,有一种平等的感觉。”
玉环县法院只是我省法院规范立案大厅建设后的一个缩影。
法院的“变脸”,拉近了法院和普通老百姓的距离。省高院发出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后,对全省法院提出要求: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设施,使这里成为集立案、接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将有关诉讼收费办法和司法救助的规定予以公示。
目前全省已有57个法院基本建成了符合标准的立案接待大厅,33个法院正在改建中。
原被告一起送锦旗
近日,一起货款纠纷的两位当事人丁某和杨某,一起来到慈溪法院,给慈溪法院执行庭法官陆佰安、房赤敏送来一面锦旗。自古以来,官司双方相见“分外眼红”,怎么一下子和好了呢?在这起官司中,法院判决丁某支付杨某13万余元。但丁某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不肯付钱。
一天晚上,执行法官又来到丁某家中,碰巧丁某正在家筹办母亲的八十大寿。执行人员便将其传至法院,丁某仍以没钱为由拒还欠款。法官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第二天,丁某的亲友来到法院告诉法官,明天就是丁某母亲的八十大寿,丁某是个孝子,希望法院能让丁某回家给母亲祝寿。
“只要他有履行判决的诚意,可以考虑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执行法官一听,觉得案件有了转机,马上表态。于是,丁某让亲友凑了8.5万元交给杨某,并重新达成协议。
在依法提前解除丁某司法拘留之前,法官同他促膝长谈:“你还欠杨某5万多元,但他宽宏大量地让你在母亲八十大寿时好好尽孝,希望你不要辜负他的心意。”法官的一席肺腑之言感动了丁某,丁某第二天就把欠款如数还上。
杨某和丁某本来就是生意上的朋友,经执行法官这么调解,两人冰释前嫌。
老百姓打官司难,难在执行。今年6月,省高院作了一份问卷调查,在回答“你对打官司最大的担心是什么”时,64%的人选择“赢了官司,执行不了”;在回答“据你所知,群众对法院工作最大的意见是什么”时,58.1%的人选择“执行不力”。
今年,全省法院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依靠社会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局面开始形成。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执结案件104267件,同比上升6.17%。随着“执行难”的缓解,百姓对法院的满意度也在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