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村落和实现现代化本身是不是一对矛盾?专家说,想保护好古村落,必须回答清楚三个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我国古村落保护形势严峻。
──人们很容易把新农村的形象等同于华西村,以致大规模拆改,甚至“推平头”,使一些有文化价值的建筑消失。
──民众要求走出狭窄阴暗、甚至已成危房的老房子,民众的要求与文物保护之间发生冲突,结果往往“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
──热衷于旅游开发,有的开发商直接买下村庄管理权,在几个路口安上栅栏门卖门票,粗糙低级的旅游文化糟蹋了古村落。
──拆改过程中动辄搬迁全部原住民,形成古村落“真空化”现象。
古村落专家、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卞百平说,古村落保护的核心是保护一种文化,是人的活动,而人的追求是不断变化的,比如,目前古村落里的居民普遍不满足现在的生活。从一定意义上说,古村落是要消亡的,我们所进行的保护,其实只是一种延续或延缓。对古村落保护的难度要有足够认识。
已经研究古村落7年的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杨重光说,要保护好古村落,首先必须回答清楚三个问题:一是保护什么,是保护整个村落还是村落的某些部分,还是突出有价值的住宅,还是住宅的某些部分?是整个县还是某个村?
二是谁来保护,是政府,农民,企业家,民间组织,还是共同保护?
三是怎么保护,是原封不动,还是部分改造?
杨重光说,保护古村落和保护文物、景点,是很不一样的,古村落是非物质的,是经济、文化和人的结合,而这三者都在不断发展。
他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历史文化名城,也说保护,但实际上除了丽江、平遥少部分保护得好些之外,更多的是被破坏了。保护古村落,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否则保护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