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 50年代建筑的典型——北京儿童医院(老楼)2005年计划拆除,国内建筑界有识之士想方设法出来保护,才先将它围挡起来,等待批示;正在争议的要拆除重建的北京著名建筑还有北京第一个中外合资饭店、年仅20多岁的建国饭店,以及建国饭店旁的贵友大厦……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说,我国新建建筑物的平均寿命不到30年,对一个资源和财力(按人口平均)都极有限的国家,这是极大的浪费。
他说,就像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实际年龄、生理年龄、心理年龄以及生死规律一样,一栋建筑物也有着它的结构寿命、使用寿命、人文寿命和商业寿命。建筑物从它设计建成开始,就进入了它的循环历程。
因此,一座设计使用年限为70年的建筑,如果仅使用二三十年便被拆除,无疑是一种资源的巨大浪费。
专家指出,结构寿命是针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而言的。我国《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其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即临时性结构5年,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25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100年。这一使用年限是指在这一时期内,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期功能。
建筑结构犹如一个人的骨架,包括基础、楼板、梁、柱等不同构件支撑着整个建筑物。如果在此期限内出了问题,那就是在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某一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
当前国内许多建筑物的夭折,固然有“危楼”的因素,但大多数状况包括青岛大酒店在内,看来不是这个原因。青岛大酒店已经正常使用了20年,从相关规划专家提出的“酒店设计得像住宅”、“房间西向布局,使用起来不方便”等理由,似乎都缺少足够的说服力。
另一方面,也并不是说建筑物到了这一年限后马上就会出问题,只是指其结构失效概率可能较设计预期值增大,同样可以通过检查、鉴定以及加固改造等手段使其“益寿延年”。
事实上,由于建筑物本身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弹性,以及人们在功能变化和使用要求上的易适应性,一个房间的使用内容是可以改变的,整栋建筑经改造后完全改变使用功能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如北京的798厂的厂房和上海苏州河的仓库变成了艺术家的工作室,上海的石库门住宅变成了旅游商店……国外这种“旧瓶装新酒”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许多还成为建筑设计中的“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