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日,“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出台实施。“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制度的制定,参照了鹿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外省的一些先进做法。
鹿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是,一年一人出资53元,其中集体和个人出25元,各级政府出28元,一年大病住院报销最高金额为3万元,只报销大病住院费用,不报销门诊费用。
温州市鹿城区农村新医疗合作医疗办公室副主任认为,这种模式对“新温州人”的吸引力不够,因为“新温州人”多为青壮年,他们更需要门诊而不是住院;而农村人口则年龄层次分明,保大病的需求比较强烈。
根据2005年的调查数据,当地农民的住院率为2.44%,而“新温州人”的住院比例相对较低。
因而,鹿城区最后的方案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但承担部分门诊费用,以提高对“新温州人”的吸引力。
根据这个医疗体系的规定,刘立宏所在的川耕公司按每位工人每年70元的标准一次性上缴了资金,其中公司按每人40元出资,员工出资30元。对于工人来说,这个标准相当于每月支付2.5元就能享受到医保。和城镇医保不同的是,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换了单位,也不影响合作医疗待遇。
具体报销标准为,年门诊费用在500元以内报销15%,超过部分不报销,即封顶线为75元。
年度住院费用超过1000元方可申请报销,封顶线为3万元,具体标准为,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1000元至5000元报销30%,5000元至1万元报销35%,1万元以上报销45%;在省、市社保定点医院住院,1000元至5000元报销20%,5000元至1万元报销25%,1万元以上报销35%。
报销方式是,在政府指定的定点医院,比如当地区属医院门诊费用当场报销,以免去患者奔波报销之苦。
这个方案同时参照了深圳劳务工合作医疗经验。深圳经验是,工人月出资4元,企业出资8元,共12元。其中6元用于门诊,一年可累计使用,确保小病有所保障;5元用于大病住院;另外1元用于调剂。
与“深圳模式”不同,“鹿城版”的合作医疗没有像那样规定首诊医院的级别,以免层层转院耽误病情。
“这个合作医疗既不同于以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模式,也不同于去年以来全面铺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是专门为‘新温州人’量身定做的第三种合作医疗模式。”孙方俊说。
工人对目前的报销比例并不满意,虽然他们也知道,凡事总有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保险,本来就是为万一准备的。
刘立宏承认,工人觉得可以改进的地方仍然是门诊报销标准,即使要提高缴费标准他们也愿意,因为工人一般都是青壮年,住院的情形相对较少。也正因如此,据他了解,约有一成多的工人觉得参加合作医疗的意义并不很大。所以在筹资和动员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工人们对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解不够,部分人认为自己不会生病,不愿意参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