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县以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承接业务范围按照浙江省建设厅建房发[2000]107号文件执行)。在报名截止前仍拖欠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的房地产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报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22日,到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11月10日至2006年11月22 日,到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11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定于2006年11月24日9时,在玉环县玉兴东路国土资源局六楼举办。
七、本次出让土地商品房开发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套数要占住宅总套数的100%。
八、本次出让地块底层商业用房全部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提供给建设办作为安置用房,具体详见玉环县建设规划局的《榴岛大道(坎门段)A-01地块部分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及《榴岛大道(坎门段)A-02地块部分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玉环县玉兴东路玉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6)7279316 7279315
联系人:王小姐、余先生
开户单位: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
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1207081109064047578
建设银行玉环支行
330667235012269000000265
中国银行玉环支行
840024522808093001
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06]009号
玉环县国土资源局
2006年11月3 日
经玉环县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土地
坐落 土地
用途 土地
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叫价
(万元) 土地
出让金
付款
期限
A-01 榴岛
大道
(坎门段) 商业
住宅 2568 ≤12836 商业40
住宅70 200 800 成交确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
A-02 商业
住宅 2815 ≤14600 商业40
住宅70 300 900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土地拍卖以现状土地进行拍卖,出让人不另行回填。2幅地块的拍卖先后顺序由拍卖主持人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