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湖州10月27日电 (通讯员 余红梅) 10月21日,湖州织里镇安康西路137号童装加工厂发生了特大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今天,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了事故责任人、童装厂负责人喻木军。
据介绍,现年42岁的喻木军是安徽广德人。2004年年底,喻木军租用织里镇安康西路137号的房子擅自开办童装加工厂。童装生产、工人生活、仓储等均在同一幢房屋,没有消防验收合格证。虽然工厂内装有部分消防设施,但有4只应急灯没有按要求安装使用,厂里没有消防制度,也没有按整治要求派专人通宵值班、每天检查防火门的开关。作为童装厂的负责人,喻木军也从未向员工讲解厂里的消防设备如何使用,也没有组织消防培训。
吴兴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由于经营、生产期间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生产条件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致使10月21日童装厂起火后,造成特大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