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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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3版:新闻周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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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儿”爸爸
· 最佳调解员给你的忠告
· 不要急着把事情搞大
· 愤怒容易带你走入歧途
· 右脑的时代
· 做人要吃得起小亏
· 企业的“公民化”
· 何必把对方逼到死角里
· 提醒自己“事实已发生”
· 奢侈品消费的“符号化”
· 别动不动就喊“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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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何必把对方逼到死角里
  黄杏琴:女,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美政桥社区调解主任,2005年获得杭州首届“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

  

  【调解故事】 在我这个6000人口、2000多户的社区里,我调解的纠纷,一半以上是邻里纠纷。刚在不久前,两户人家因为楼上楼下漏水这点事情,差点闹上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美政花苑某幢1单元501的卫生间渗水,结果楼下401的天花板、门框等受潮变形,401的户主经过物业的协调,要501赔偿1000元。1000元本来也是好商量的,谁料到楼上的态度强硬,说漏水是建筑质量的问题,他们没有赔偿的责任,出于人道考虑,他家最多拿出200元钱,多一分也不给!楼下的听到这样的答复,一下子被激怒了,“既然如此,我们法庭上见!”401雷厉风行,请来了律师,拟好了起诉状,诉状上赫然要求被告赔偿因装修渗水而造成的损失1万元。“打赢了官司,1万元我宁愿拿来请客,也要让楼上的长点教训。”物业把消息告诉了501,没料到楼上也不甘示弱,“打就打啊,我们反正退休了,有的是时间和你们耗。”

  楼上楼下剑拔弩张,物业管理人员无奈之下找我来帮忙调解。邻里之间要是真闹上了法庭,那就彻底成了仇人,这对他们不好,对社区也不好。那时候正是过年,我楼上楼下跑了七八趟,最终双方都让了步,赔偿800元,双方和解。

  【忠告】 这件纠纷的关键不在于赔偿金的多少,其实两户人家经济状况都不错,都不在乎这点钱,纠纷的关键在于两户人家都用对待陌生人的方法来对待邻里,严苛多而温情少,责备多而体谅少,并不给别人平和处理问题的余地,结果将双方都搞得下不了台。邻居毕竟是邻居,多一些谅解,多一点微笑,多一声招呼,矛盾就会少很多,日子就会舒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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