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因此合作医疗的报销额度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调查发现,64.1%的人觉得报销额度符合心理价位,但也有35.9%的人认为报销比例较低。
在每年交费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管理和完善方案,使报销额度有所增加是吸引农民的首要条件。“第一轮的报销比例比较低,五百元到一千元可以报10%,一千元到三千元可以报15%,第二轮则是五百元至五千元直接报20%。”绍兴县一位村干部向我们介绍。
当我们问道:“在目前报销政策优惠的基础上,个人筹资与去年一样30元,你如何看待?”有42.6%的人认为还可适当提高5至10元;57.4%的人认为,可以根据前二轮结余情况,再进行调整。当然这是绍兴这个经济比较发达地区部分群众的意向,但这也反映出农民在切身体会到新型合作医疗的好处后,乐于加大筹资来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从被调查的情况看,大家对“门诊医药费”要不要报销各有看法。4.5%的人认为不需要报销;30.2%的人认为要报销,最好能报十分之一;65.3%的人则认为最好能报五分之一,但愿意筹资再增加些。
来自省卫生厅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8月,累计有182.34万参合农民得到住院报销,1005.79万人次得到门诊报销,共报销费用29.03亿元。调查中,77.1%的人表示自己和身边的亲戚都享受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20.2%的人没有享受过;2.9%的人则不知道。
目前我省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有些村民认为,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而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更是不愿意参加。
如何权衡“大病”和“小病”之间的报销比例?听了记者的疑问,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徐润龙作了解释,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步深化,补偿方案也在不断完善,以更符合群众的需求。在报销住院医药费用加上特殊病种门诊大额医药费用的基础上,目前全省已经有38个县(市、区)出台了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10%至20%的政策。今后全省将主推这种“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门诊”的模式,以扩大受益面,增加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