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观自在”:
建议物业的同志们先张贴告示,明确告知目前正在办公司的单位尽快搬出现有办公场所。然后着手统计在名苑办公司的具体坐落位置,并欢迎其他业主举报。最后正式代表业主向工商管理局或12345市长热线反映!
网友“domino”:
我是嘉汇大厦的业主,楼里开公司的不要太多,对了,我是1号住宅楼的。现在大厅贴了张去年的公共能耗费,平均要1元多/平方米。晕呀。
物管主任“真诚服务”:
换位思考,有些业主把房子出租给公司或自己办公司,物业去交涉时还理直气壮地说:没有骚扰邻居,是物管没事“找事”,要证据,您说呢。当然,我们也尽可能会委婉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