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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4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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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指数” 推进社会进步
· 醒目的“新指标” 让“人”从统计报表上站起来
· 处理好与GDP的辩证关系 “幸福指数”要力避简单化
· “幸福离我有多远” 对指数的关注比测算更重要
· 从老百姓的需要出发 “幸福指数”折射社会和谐
· “幸福指数”,国计民生新标杆
· “幸福指数”,国计民生新标杆
· 国庆 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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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从老百姓的需要出发 “幸福指数”折射社会和谐
  孙清云说:“从老百姓的需要出发,看老百姓是不是‘称心如意’,是衡量社会和谐与否,人们生活是否‘幸福’的一个重要指标。”

  去年4月,深圳市将“关爱指数、幸福指数、人文指数、安全指数、诚信指数、环境指数、廉洁指数”等指标列入到该市的“城市文明指数”中。

  孙清云坦言,西安市目前还未制订出一整套衡量“幸福指数”的指标体系,但“它的意义在于发展方向的转变”,孙清云说,“我们探索的方向是努力成为真正的平民政府,将工作做得更深,更细,细到老百姓的心里。”

  没人能改变他人的内心,但至少能为他人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是西安提出“幸福指数”的出发点。这也是一个转折。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认为,中央提出“和谐社会”后,地方政府随之将幸福指数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当前执政理念的变化。”

  2005年,中央开始实行和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调整土地征用价格;积极扩大就业,加大就业培训的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加强社区建设;扩大农村养老保障的试点;制止教育乱收费;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继续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非公企业的工会建设;加强反腐败,加强对中央和省级权力部门的审计监督;严格税收监管,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线;等等。

  “这些关系民生、民计、民权、民情、民心的政策和措施,使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培林说。

  解决人们的幸福问题,自然离不开政府,“人民政府就是为了人民幸福的。”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李崇富认为,在当前的中国,解决人们的幸福问题,政府依然是主导,“政府应该有更大的作为”。

  李崇富表示,政府既要重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老百姓的幸福提供物质基础,还要在民主政治和文化方面多做努力,兼顾到人民精神文化的需求。

  (本报综合《人民日报》、《瞭望新闻周刊》、《国际金融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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