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重奖的新闻,近年来经常作为一种正面的做法,出现在大众媒体的宣传中。实际上,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时刻铭记这样一个理念:政府自身不创造收入,也不“盈利”。因此,这就决定了作为公共财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来生产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或者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的时候派上用场。因此,政府重奖企业,明显有违公共财政的本质和宗旨。政府重奖有“杰出贡献”的官员,同样不妥。当然,政府和国家重奖科学家等则是另一回事。这种重奖的科技政策,意在培养一个尊重知识、重视科学的社会,以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可持续发展。严控政府重奖的做法,是公共财政的理性回归。 (《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