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组织和投入为主导,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服务农民和提高农民素质为目的,为农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同时又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力量。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设施体系建设。县(市)区要建好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镇乡继续推进“东海明珠”工程建设,特别是要把建好综合性文化站摆上重要位置。村既要重视建设相对集中的文化阵地,又要因村制宜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参与的文化设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文化设施,引导农民兴办小型多样的基层文化阵地。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内容体系建设。把农村题材的文艺创作放到重要位置,加大扶持力度。广泛组织举办农民艺术节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继续开展“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扎实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素质修养。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队伍体系建设。改革县级文化馆管理机构,更好地履行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充实乡镇文化站力量,落实其干部待遇,同时探索体制外聘用人员的新路子。选聘好村宣传文化员,发挥他们在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国有专业文艺表演团体转变机制、增强活力,大力扶持和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培育和推动村落业余文体团队的发展。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机制体系建设。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在服务收费、设施开放、项目设置等方面确保正常运营。健全多元发展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赞助公益文化活动。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