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渔农村,探索更富参与性、持久性、实效性的精神文明建设载体,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2004年起,舟山市委、市政府本着把改革发展成果与渔农民得实惠相结合,把渔农民得实惠与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市渔农村实施了“以奖励代保障,以奖励代福利”政策(简称“以奖代保”),把遵纪守法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对被评为文明守法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人,政府每月发放一定数额奖励金,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奖励金额。
“以奖代保”政策的实施,对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党群关系亲了”,“基层工作顺了”,“好人好事多了”,“传统陋习少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也带动了文明社区、文明乡镇的创建工作,在广大渔农村掀起了一个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高潮。
实施“以奖代保”,创建文明家庭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了我们几点有益的启示:一是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载体。“以奖代保”活动之所以受群众欢迎,有生命力,正是因为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让群众分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抓住渔农民家庭这个落脚点。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文明程度的提高,才能提升整个渔农村的文明素质水平。三是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引导标准。在“以奖代保”政策实施中,渔农村有99%以上的家庭通过努力可以评为文明守法家庭,这就吸引了更多群众参与评创活动。四是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与时俱进做好深化文章。舟山市“十一五”期间将全面开展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工作,这项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中有关“乡风文明”的内容有34项指标,使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更加实实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