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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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4版:新闻周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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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王,实在不好当
· 大学生职业稳定性 大多在1—3年
· 这辈子最后悔什么 六成人称对子女教育不当
· 浙江企业收入分配大摸底
· 工资决定大多 “老板说了算”
· 九成以上能按时领到报酬
· 加班工资 支付情况普遍较差
· 同工不同酬现象依然存在
· 国有企业反而加工资慢
· 高管与职工收入差距须适当
· 89.9%的人认为 “恶搞”应该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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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高管与职工收入差距须适当
  调查显示,目前我省企业高管与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差距,55.1%的企业在3-5倍之间,24.7%的企业在6-8倍之间,13.5%的企业在9-11倍之间,1.1%的企业在12-14倍之间,5.6%的企业在15-20倍之间。企业在选择“企业高管和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多少较为合理”的选项时,52.4%的企业认为应该在3-5倍之间,与企业实际差距相差不大,6-8倍也有三成的企业可以接受。而在个人问卷中问及“企业高管和普通职工工资差距达10倍是否能接受”时,19.1%的人能接受,有44.6%的人认为如果是合理地多拿应该没有问题,36.3%的人不能接受。看来,适当的收入差距能够引起大家认同,但前提是不能过高而且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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