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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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6版:新闻周刊·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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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义举“致人死亡”,该受罚吗?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个多月前,广西柳州的货车司机刘国锋为了拦截劫匪而打方向盘,不料劫匪的摩托车撞上了他的货车而意外身亡。近日,曾被一些市民视为英雄的他却被公安机关认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货车司机刘国锋至今对这场事故仍然历历在目:“那时,我正好驾车经过九头山路,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喊‘抓小偷’,那之前我就已经注意到了那两个可疑男子了,他们想从我左侧超车,我大声喊停车也没用,然后就下意识地向左打了方向盘想拦下他们,没想到会发生意外……”

  

  甲方:理应受罚

  刘国锋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是劫匪的生命权也应该得到尊重。刘国锋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了他人死亡,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危害性。

  

  乙方:不该受罚

  在呼唤更多见义勇为行为的社会里,刘国锋的行为本身不存在过错,其精神应该被提倡和鼓励。对于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相信他是无心的,不该受到惩罚。即使被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也应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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