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鄞州8月26日电(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章燕飞 陈卫东) 今天,在鄞州区交警大队栎社中队,经过人民调解员郑洪良一番合情合理的调解,一桩交通事故5分钟就成功调解。
从8月22日开始,宁波市鄞州区交警将不再承担有关交通事故损害争议的调解,而由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6名人民调解员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调解工作。目前,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已经对首批16名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调解委员会将主要承担5个职能:对有争议的、并且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进行赔偿调解;对未住院治疗的伤人交通事故及时进行调解;接待伤人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协调有关医药费垫付的纠纷,然后将事故移交到交通法庭,由交通法庭进行调解;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普法宣传;对符合有关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或者其家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提供法律援助。
“在鄞州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其中涉及人员伤亡,需要后期调解处理的事故占了总数的40%,消耗了过多的警力。”鄞州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聪慧说,因为警力有限,有时一位民警一天要处理近4起事故。设立了这个机构,将有助于事故处理更快、更好,同时也能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