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 BIAO GONG GAO
招标公告
★遵守招投标管理条例
★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金丽温高速公路桥头服务区工程已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交通[2004]1187号文批准建设,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业主,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嘉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受业主的委托,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第S1合同段投标。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甲级或建设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第J1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合同段、1个监理合同段。其中:
第S1合同为土建和安装施工合同段;第J1合同为施工监理合同段。
第S1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高速公路南北两侧服务区匝道7348m2的路基和路面(沥青砼),服务区内的停车场和铺地广场61331.4m2、围墙1311m;房建工程包括综合楼,住宿楼,机修间,加油站,水泵房等,建筑面积7843m2;以及给排水和供电照明等的土建和安装施工。
第J1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第S1合同段工程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6年8月23日至8月27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30分~4时30分(北京时间,以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第J1合同段不需要)和交易席位证到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黄龙体育中心内,联系电话0571-87630252)购买招标文件。
第S1合同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2500元,第J1合同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6年8月28日9时在温州市将军大酒店;
标前会议时间:2006年8月28日9时在温州市将军大酒店。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9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联系电话0571-87630252),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以下数额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第S1合同为50万元;第J1合同为5万元。
开户名称: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开户银行账号:1202021109900089320
8.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三天,办妥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席位并交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注:资格后审资料附件请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招标人: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嘉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蔡邦国、郑文斌
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707号星汇大厦18楼
邮编:310014
传真:(0577)28891230
电话:(0571)28883972 (0577)28891233
金丽温高速公路桥头服务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嘉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6年8月22日
嘉兴市第一医院迁建工程经嘉发改(2005)403号批准建设,并列为嘉兴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82006平方米,总投资约为49557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嘉兴市中环南路南侧。计划于2008年建成。现就下述合同内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选择供货单位。
1.招标内容:嘉兴市第一医院迁建工程电梯设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电梯制造商;
(2)浙江省以外的制造商须在浙江省内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3)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证书,病床电梯B级证书,自动扶梯B级证书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认可证A级证书;
(4)具有浙江地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病床电梯的使用业绩,并在嘉兴市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点;
(5)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5亿元(含)人民币以上。
凡有意向者,可自2006年8月23日起至2006年8月25日下午4时止,持单位介绍信、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浙江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认可证(副本)、浙江地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病床电梯使用业绩证明(合同)、2005年财务报表、嘉兴市售后服务点的情况介绍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前往嘉兴市招投标中心2楼南楼梯口办理申请投标资格预审的登记备案手续。
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联系电话:(0573)3958095金先生
(0573)3958098朱先生
(0571)87850058上官小姐
嘉兴市第一医院迁建工程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嘉兴市第一医院
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1日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定于8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办理入会登记,请上述人员携带《执业资格证书》、《非执业注册证书》(已办非执业注册者)原件及复印件(编号或备案页必备)两份、《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一式两份(中税协网站下载)、两寸彩照三张(两张贴申请表,一张办证),到所在地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征管处(科)办理入会登记。中央、省直单位到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下述受理点就近办理。受理点:一、白马大厦17楼A座,联系电话:(0571)85866537;二、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省地税大楼14楼1408,联系电话:(0571)87668803。
通 告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06年8月21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拥有深圳市罗湖区金利华商业广场第5-12层、第16-21层、第22层C、E座房地产资产,合同约定建筑面积26480.66平方米。该资产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和宝安南路交叉口,紧邻深圳市的地标建筑——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地王大厦)。金利华商业广场尚未竣工,未办理产权证书。
我办拟处置上述资产,现予以公示。交易条件为:按资产现状交易。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有意向受让的单位或个人。限制参与购买资产的人员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自2006年8月23日起至9月12 日止公示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的有关咨询和异议。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电话:(0571)87836733、87836731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7836758
资产处置公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06年8月23日
杭州伟乐制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为积极推进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萧山区政府同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对杭州伟乐制盖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杭州伟乐制盖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12月,经营期限为15年;企业注册号:企合浙杭总字第002485号,注册资本为98万美元,其中杭州市萧山区棉麻试验场占60%股份,外方占40%股份。公司住所地为杭州市萧山区新街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印铁瓶盖。根据杭州萧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萧资评报字(2006)第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83.2万元。转让方占净资产为人民币409.9万元。
二、转让标的及转让方式: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杭州市萧山区棉麻试验场持有的杭州伟乐制盖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转让方式:有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当只有一个受让方对象时,按起叫价协议转让)。
三、转让价格(起叫价):人民币410万元。
四、公告期:2006年8月23日至2006年9月21日。
五、竞价(协议)时间、地址:2006年9月22日9时30分;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
六、受让方对象:境内外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同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2.承诺资金来源合法。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承诺资金来源合法。
七、报名时间、地址: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9月21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八、报名时,企业法人请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随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办理人员身份证;自然人委托他人,须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办理人员身份证。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九、其他有关详细资料备索或查阅我公司网站(www.zjhfpm.com)。
公司《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证书》号:ZJPM050036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绍路991号
联系电话:(0571)82732297 82717676
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3日
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杭州国业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接纳方公司2006年6月12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初步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国业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由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继。本公司债权人可自2006年8月23日起四十五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合并后,本公司注销。
特此公告
杭州国业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选廉
2006年8月23日
杭州国业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