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后,应自购买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30日内 ,到其主管征税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
(国税发[2006]111号)
关键词:服装企业税前扣除
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国税发[2006]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