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4日讯(记者 袁艳 通讯员 李立红) 我省职业病防治较以往有明显进步,但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许多企业不愿增加对职业病防治的投入,一些企业甚至隐瞒职业危害因素,而政府监管体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在今天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重点提案办理会上,提案人九三学社省委会、省政协委员和主办单位省卫生厅都指出了这一问题。
九三学社省委会在调研中发现,许多企业,特别是乡镇、个私企业的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意识严重不足。一些企业不主动向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蒙骗职工职业病危害等问题也屡有发生。很多工人不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工种可能会得何种职业病。有些企业明知防治措施不到位,使用短期工人,以逃避今后工人可能患慢性职业病的责任。提案中还指出,目前,我省职业病防治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处于失控状态。不少建设项目并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未经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就准予立案、许可、发证、年审和投产运行了。
办理会上,省政协委员们认为,虽然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已有几年,但依然薄弱。特别要从源头入手,到企业里将职业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传授给工人。要在引导行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监管,形成合力,消除隐患。
针对提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省卫生厅最近颁发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账使用指南》,要求企业将存在职业病隐患的工种、采取的防护措施及用工合同等内容进行规范地记录,以便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此外,还要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制度,完善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预警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