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不久到湖南某县采访,一个乡的干部诉苦说,全乡工商税源实际只有3万多元,2006年要完成的税收任务是110多万元,缺口填补主要靠“买税”。
所谓“买税”就是乡镇干部以远低于国家应征的税收标准,跑到经济发达地区“引进”纳税人到乡镇来缴纳。为了吸引税源,一些乡镇互相竞争,压低引税门槛,“买”来的实际税款少的只有票面纳税额的四成,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买税”坑了国家,害了基层干部,苦了农民,败坏了社会风气。由于一些县市政府靠“买税”把财政收入的水分做得很大,直接影响了上级政府正常下拨转移支付资金,影响公共事业建设,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要刹住这股歪风,首先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真正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政绩考核标准,在选人用人时绝不能简单地以财政收入论“英雄”,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从实际出发、凭长官意志强行下达超额税收给乡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