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 周卓平
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优化村民居家环境,是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更是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当前,卫生系统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机遇期。丽水市莲都区有3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4.7万人。这对于莲都区卫生工作重点侧重于农村的这一实际而言,无疑是个更大的机遇,也为卫生工作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更大的政策和财力支持。
作为莲都区卫生局,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围绕一项工程(农民健康工程),突出两个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抓好三项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四个提高(医疗水平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健康水平提高)。
切实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逐步健全“各级政府全面负责,卫生部门直接负责,相关部门各尽其责”的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新机制。理顺市、区、乡、村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督促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省政府的“三大类十二项”任务,使农村公共卫生的项目管理能取得一定成效,惠及广大农民。完善公共卫生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和对疫情报告的分析、研究、预测、预警工作。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卫生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反应能力和救治工作水平。
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5年在我区实施以来,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工作进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针对问题,我们应及时研究解决,不断巩固参合率,扩大覆盖率,提高受益面。强化新农医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把完善新农医制度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管理和开展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基金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的监管。
认真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卫生医疗机构,要当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多与村两委沟通协作,争取当地政府的领导、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村两委在协调、发动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宣传,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因素,向农民开展健康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各医疗单位要切实做好体检的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体检数量,提高体检质量,建立健康档案。
狠抓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完善各项防治预案,落实防控措施,狠抓鼠疫、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全面启动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系统工作,加强接种门诊建设管理,尽力保证人们不受重大疾病的侵害。
着力加强农民健康教育。现在很多农村都建整齐的新房,但是有新房不一定就是新农村,农村中还有人畜混居的现象,很容易滋生细菌,很多农民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单是修建新房、道路硬化等改善生活质量方面的内容,还包括精神、道德方面,做到“乡风文明”。因此,应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养成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
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大投入,进一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作用。
要完善和严格执行医疗行业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医疗责任制,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置。要加强医疗收费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坚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兴事业,要着力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进一步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覆盖面,造就一批“留得住、业务强、有真才实学”的农村卫生适用人才,为当地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保证。
积极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要重点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和无害化厕所率,继续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城镇除“四害”活动。
可以说: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小康,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农民拥有健康作为基础,才会真正地实现小康,达到“生活富裕”的目标。只要我们卫生部门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地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中,就能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和健康保障,真正为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作者系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