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7月7日讯 (通讯员 程开成 记者 施晓义) 今天,在苦等了一年半之后,王立平等46名来杭务工者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拿到了177014元欠薪。据悉,这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向法院申请,对异地欠薪公司进行的强制执行。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
2004年,安徽籍青年王立平来杭务工,在北京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浙江汉帛服饰办公楼改造项目中从事装修工作。可是从4月到11月,他和工友没拿到一分工钱。去年1月,他们得知项目承包人章某和项目经理王某突然“蒸发”,欠下工友近22万元工钱。而北京总公司却告知他们,工程款已经付给承包人。
无奈之下,王立平和工友只得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立即调查处理,责成“汉帛服饰”先期垫付12名农民工工资28000元。然而,另有46名工人的近18万元工钱仍没有着落。
通过调查取证,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认定北京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责令其支付工人工资,但该公司没有任何反应。去年8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杭州西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5月,西湖区法院赴京对“业之峰”公司资产采取强制执行,并将执行款转交给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使欠薪职工终于拿到应得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