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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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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实现清理拖欠 工程款阶段性目标
新拖欠的近2亿元工程款年底前须基本完成清欠
  本报杭州7月7日讯 (记者 金涛) 今天下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就我省下一步清欠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2003年年底以前竣工项目拖欠的64.02亿元工程款,已完成清欠62.44亿元,总体清欠率达97.54%。省政府原定的今年6月底前(比全国提前半年)基本完成全省清欠工作的目标总体上已经实现。

  会议指出,下一步我省清欠工作重点将转到清理和防范新的拖欠上来,转到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上来。当前要着力做好两件事:一是要抓紧做好2003年底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扫尾工作,即宁波、嘉兴、金华、湖州4个市7个项目1.58亿元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二是2004年以来发生的48个新拖欠项目总计1.96亿元拖欠款,必须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清欠。

  会议强调,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凡是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加快实施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继续深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并实现信用约束与行政执法的联动;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行为,健全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和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积极推行建筑企业农民工合同示范文本和记工考勤卡,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副省长陈加元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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