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游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县一家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经营中采取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收入记入账外账等手段,隐瞒应税收入,偷逃税款。
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检查。稽查人员查阅了该企业投产以来的账簿、凭证,重点核查了产品销售收入、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核算,也没有查出什么破绽。当了解到该企业对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这一情况时,稽查人员又及时调整了稽查思路,从职工工资表入手,仔细核实企业的产品数量,结果与账面反映的情况也基本吻合。
难道是举报人有意诬陷?正当案件查处陷入僵局之时,稽查干部小汪随手将已经翻阅过多遍的凭证再次翻了一遍,不经意间发现该企业委托印刷企业印制的产品说明书每月都有进出库记录。经核实,生产车间自投产以来累计向仓库保管部门领取说明书、质保书和保修卡共计12578套,可产品实际验收入库只有10435件。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小汪的警觉。
掌握了这一情况后,稽查人员与企业主张老板进行了正面交锋。“你们的产品是否都有说明书?”“我们的每件产品在装箱时都必须将质保书、保修卡连同说明书一起配套装箱。一件产品装一套,你们问这个干什么?”张老板似乎有所警觉。于是,稽查人员便单刀直入:“你们账面反映的产品生产总量累计是10435件,可是生产车间领用说明书、质保书和保修卡共计12578套。你能说说那2000多套说明书、质保书和保修卡到哪去了呢?”张老板心里一惊,知道再也无法隐瞒下去,只好道出实情。
原来,张老板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在税收上动起了歪脑筋。他指使会计做了两套账,将向个体经营户或个人直接销售、对方又不索要发票的这部分产品销售收入记入账外账。会计也十分“精明”,为防止税务部门利用计件工资推算出产品产量,采取倒算的方法,在会计核算时有意识地提高计件工资标准,将每位生产工人的实际工资按提高后的计件工资标准换算成产品产量,真可谓“用心良苦”。可会计却把产品说明书、质保书和保修卡的事给疏忽了,没有考虑到领用套数与产品入库数的账上统计口径问题。
经核实,该企业共隐瞒应税销售收入572181元(含税收入),偷逃增值税83137.41元;同时,经各项所得税前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3389.27元,偷逃企业所得税70418.46元。该局遂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153555.87元,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罚款的处理决定。(谢正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