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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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3版: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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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不救小偷 理智与情感的交锋
· 维护乡风,民间在行动
· 道德推进,形成社会氛围
· 道德评议,遭遇现实矛盾
· 政府引导,乡风文明好帮手
· 乡村道德推进的民间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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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维护乡风,民间在行动
  来到台州临海大田镇,我们直奔主题,采访“大田社会道德推进会”的会长、该镇党委宣传委员王如利。这样一个由政府引导的致力于推进当地道德建设的民间组织,是一个新鲜事物。然而,王如利的回答多少出乎意料。

  “哪里是什么新鲜事物,某种程度上,我们也是被民间力量推着往前走。”王如利说,“‘大田社会道德推进会’主要由各村具有一定威信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构成,你们去采访这些人吧。”

  顺着王如利的介绍,我们找到了大田镇方家弄村76岁的卢德元老人。他早年在镇政府工作,退休后被推选为大田老年协会的会长。大田38个村,每个村都有像他这样,当过地方干部,在当地具有一定威信的老年人,有的是回乡老干部,有的是当地老支书。

  “台州当地有句古话,叫‘走过大田,诵过三年’,也就是说,大田自古以来文化积淀深厚,社会风气不错。”卢德元老人介绍说,近几年来,与其他地方一样,大田也出现了社会道德“滑坡”的现象,比如,一个“孝”字,应该是传统农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而如今,由于社会变革中各方面的强烈冲击,孝的观念和道德力量大为弱化,孝的保障就成了问题。

  2000年前后,每逢集市,大田这些老年人就会在街头摆出投诉点,收集社会中不道德的现象,纠正不道德的行为,开始以民间特有的方式维护社会道德,特别是遏制农村中日益增多的不善待老人、损人利己等不道德行为。几年下来,他们创立了自己的一套道德奖惩制度。

  老年协会树立了两个敬老的典型:一位是上街村的郑文才,另一位是大田刘的刘希木。

  【故事一】:今年51岁的郑文才,在其他兄弟不同意供养继母的情况下,独自担起责任,把继母接到家里,每天交给继母25元钱,还写了文书把一间房子给继母当养老用。一时成为当地的美谈。

  【故事二】:今年60多岁的刘希木,其伯母生病8年,4年躺在床上不能自理,而老人又没有后代,刘希木毫无怨言地护理着老人,一直供到老人过世。

  对于这两个典型,他们通过乡镇广播一遍又一遍地宣传,并给他们送去奖状。

  而对于不道德行为的纠正力度,也为村民称道。

  【故事三】:方家弄村一老人,因儿子说父母分家不公平,大儿子不愿意赡养老人。村老人协会就直接拿着钢秤,来到大儿子家称谷,并公开叫隔壁邻舍来评理。当着众人的面,大儿子自觉羞愧难当,说愿意赡养老人。

  【故事四】:双庙村一老太婆来反映,她的两个儿子住的是三层楼,家里条件都不错,却都对自己不闻不问。村老年协会闻知后,几次做工作不成,便在街道广播中以不点名、不道姓方式进行广播:像个别村民自己住三层楼,把娘放在五保户,锅里没油,这样的儿子真是没有良心。“没有宣传几遍,老太婆的儿子与儿媳就主动找上门说,不要播了,我们以后赡养就是了。”

  卢德元说到这儿神情得意。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大田镇每年都会有20多起为农村所指责的道德缺失事例,集中在如儿子不赡养老人、媳妇待老人不好等涉老事件。经过村两委的工作和老年协会出面协商,村民对于孝的观念和道德力量逐渐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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