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贵阳7月4日电 (记者 何云江)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4日开庭,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原教导员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据了解,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曾于2005年10月首次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包括上述二被告人在内,先后有13名干警因涉嫌滥用职权被依法提起公诉。他们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大厅执勤期间,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其他干警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对实施盗窃活动的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烈彬、白锡文在担任成都火车站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期间,对已掌握的警贼勾结线索不深挖细查、不如实上报,使宜宾籍扒窃人员得以在部分警察庇护下长期作案,不仅给旅客财产造成难以估算的损失,而且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声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鉴于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自我认识反省较为深刻,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