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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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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公办学校以 “改制”为名乱收费
· “经济宪法”剑指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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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将
· 我国立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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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上 将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王东明) 上将是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最高级别的军衔称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上个世纪50年代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将官设置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将为将官中的第二个级别。

  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时,法律文件规定,上将分为一级上将和上将两个级别,但一级上将一直空缺未授。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上将成为军队的最高军衔称号,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法定的编制军衔,资深的大军区正职也可以授予或晋升为上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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