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处浙江省东北部沿海,陆域总面积9365平方公里,由丘陵山区及滨海平原组成,是地质灾害较为频发地区。据2005年统计,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总数为9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2464万元。目前,全市对常住居民有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16处,威胁常住居民户数1042户、人数4184人。为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全市国土部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开展实地调查,认真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同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重点镇(乡、街道)1:10000地质灾害易发区图及说明书编制工作,落实小流域地质灾害的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山区沟谷和山坡地开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
二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移民工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工作。今年4月,还出台《宁波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试行),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组织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治理,消除隐患,并规定任何治理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隐患不能消除,治理项目为之配套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切实加强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行安全提供保障。同时,年内争取完成宁海、象山等地234户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下山移民工作。
三是切实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落实应急人员和应急车辆,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组织力量对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积极向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大地质灾害多发镇(乡、街道)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认真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国土资源局在《宁波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利用“地球日”,连续四个星期每星期一期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知识和意识。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还联合有关部门于5月中旬,对各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及“防灾明白卡”发放情况、地质灾害点治理及下山移民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落实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